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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4-07-17 11:46:25
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1

为了加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的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创建优美的集镇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

二、工作任务

1、清扫集镇、街道卫生,并把垃圾集中到垃圾桶(池);

2、清理兴乐路沿沟垃圾、沿街杂草;

3、清理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桶(池),并把垃圾运到指定的中转池,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

4、监管和清理兴乐路两边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5、监管和清理;

6、对本辖区内的、个体门市、居民住户、摊点的“门点三包”进行监督管理;

7、环卫工人应积极配合环卫所的管理工作,并服从领导安排,确保街道无垃圾、无杂草、无、无乱张贴现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当日清运各垃圾点、坑、箱、桶的垃圾,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

三、薪酬与考勤制度

1、工资实行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底薪300元/月,及工作认真负责每月加100元。

2、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兴乐路一次,春夏季8点之前完成,秋冬季9点之前完成,按时上班,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并找人按时完成当天的任务。

3、清洁工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从中扣除:

①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

②清洁工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4、清洁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

①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

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

四、对清洁工的考勤与考核工作由环卫所执行。

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建立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制定如下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

第三条市财政每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对各街道、开发区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投入予以补助。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按照“分项考核、月底公布、年底累计”的原则进行考核。

第二章环境卫生考核

第四条环境卫生考核分为月度常规考核、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两部分,满分200分。月度常规考核分值100分;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分值100分,其中年度公厕建设(包括改造)考核分值40分,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分值60分。

月度常规考核内容为:清扫保洁(含机扫率、夏季洒水、高压冲洗)、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作业、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袋装化收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公厕服务管理、环卫设施设备管理养护、网格化管理、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社会满意度测评等。

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内容为市下达给各街道、开发区的公厕建设(包括改造)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任务。

第五条环境卫生月度常规考核实行“日查日考、月底通报”制度,每月考核成绩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

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11月底单独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得分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环境卫生年度考核成绩=月度常规考核平均得分+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得分。

第三章园林绿化考核

第六条园林绿化考核分为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分值100分。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分值100分。

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内容为:市下达的绿化建设指标。主要内容为绿地集中建设、绿道建设、道路绿化改造、行道树补植、大树栽植、庭院绿化改造、背街小巷绿化、空地绿化、立体绿化、精品工程创建等。

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内容为:浇水施肥、中耕除草、防寒防风、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园林设施维护、植物保护、日常卫生保洁和重大节庆活动环境保障等。

第七条园林绿化月度日常养护考核实行“日查周考、月底通报”制度,每月考核成绩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进度每月一排名,施工季节每周一排名,11月底进行年终考核,计入成绩。

园林绿化年度考核成绩=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得分+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平均得分。

第四章以奖代补

第八条按市统一标准,新建公厕2座,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每座公厕建设投资的30%予以补助;完不成的不予奖补。

按规定的配置、标准、型号、数量,完成市下达的环卫车辆、垃圾桶和果皮箱购置更新任务,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车辆购置资金的25%、果皮箱和垃圾桶购置资金的20%予以补助;完不成的不予奖补。

第九条环境卫生奖补资金,年底由市城乡建设局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各街道、开发区。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条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年度考核成绩年底累计排名,纳入各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成绩。并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鼓励各街道、开发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采取新方式、新技术、新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果。

第十二条各街道、开发区要不断提高环卫和园林工人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防护标准配发相关劳保用品;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考核,由市城乡建设局按照《市城市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和《市城市园林绿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3

一、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端正态度,讲究工作效率。

2、熟悉本岗位的工作区域、任务与保洁标准要求。

3、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保洁用具,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4、积极听取同事和领导的意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须及时报上级部门。

5、不断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增强个人素质,积极努力树立和维护景区环境形象。

6、服从上级领导对本人岗位安排及调整,无条件去服从临时性工作任务,满足工作要求。

二、保洁标准要求

1、楼面、走廊、楼梯每日整体清扫两次以上,擦拭视情况而定,门、窗、每天至少要擦拭一遍。并全天保洁。基本做到地面无纸屑,无食物外壳残渣,无塑料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积尘。

2、楼梯扶手、门窗,每天擦拭一次,墙顶、墙面蜘蛛网每周打扫一次,墙面脏物、如脚印、要清理干净。基本做到扶手、门窗无积尘。墙顶、墙面无张贴物。

3、公共区域、地面、游道每天要进行清扫,特别是游道两侧绿化带,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清上边,并全天保洁。基本做到地面无纸屑,无食物外壳残渣,无塑料垃圾,无建筑垃圾、无杂物、无土块、无土堆等。

4、垃圾桶、垃圾箱,每天要及时倾倒,并定期擦拭桶面和箱面,做到箱体无堆塞,箱面无明显污迹残留。

5、景区各点的座椅每天都要擦拭、全天候干净无尘。周围无散落垃圾。垃圾袋更换视情况而定,每日下班无论多少必须清理更换。

6、卫生间地面无尿迹便池台面每天要拖洗。洗手台及面盆要擦拭。便池每天要用洁厕液进行刷洗,门窗隔天擦拭一次,墙面、隔板,水箱及手纸盒每天要擦拭一遍,镜面要无污渍水痕、纸篓的清理,无积存。

7、工作间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物品摆放要整齐一致,不准乱堆乱放。

三、工作制度及考核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冬季:8:30——17:30夏季7:30——18:30。

2、不旷工、离岗串岗,在岗时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实要离岗,经部门主管、经理许可方可离开。

4、考勤情况将进入本月考核当中并做为年度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四、奖惩制度(1分15元)

1、每周不定期由部门进行检查一次,迟到扣2分、人员不在岗扣2分、不穿工作背心扣2分,卫生差扣2分。一个月4次算出综合成绩。好与坏之和除以4就是一个月考核成绩,并评出最差员工,若是两月没有改进,将给予辞退。

2、每天我们对每个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上情况任意一条,扣1分。

3、一月内连续三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者给予警告一次性扣10分。

4、不服从管理,辱骂、顶撞、管理人员或指使亲戚、他人威胁管理人员者予以辞退。

5、有事不请假,擅自找人替岗,或逾假不归者一次扣5分。

6、实行日功率工资制,固定工资、浮动奖励工资与工作成绩挂钩的办法、即把每人每月的浮动工资作为评比奖励、

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4

一、保洁人员必须树立“爱岗敬业”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为物业公司负责。

根据公司的要求和业主的需要,为小区内全体业主居民履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守岗位,行为规范。

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时间一律不得私自外出。特殊情况需提前写出请假报告,逐级上报申请,未得到经理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期间要文明礼貌,举止大方,统一着装,规范整齐。

三、工作时间:

上午8:00分至12:00分(9:30至10:00为可休息时间);下午1:00分至5:00分(3:30至4:00为可休息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日轮休。

四、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每天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洁无异味。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绿地内不得有人为性垃圾,路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道路积水积雪。

3、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底层公共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楼道内任何部位不得出现蛛网浮尘。

4、公共部位玻璃半月清洁1次;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5、每天指导装饰装修户将装修垃圾运至小区外垃圾场。

6、上午10点30分左右、下午4点左右为卫生保洁最佳时间,此时,小区内各地、楼道内各处必须保持清洁,无任何垃圾存在。如发现达不到标准要求,必须严肃处理。

五、奖惩办法

1、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10-20元。

2、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20-50元。

3、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每次处罚30-100元。

4、发现不讲文明礼貌的行为或不按规定着装,每次处罚10-20元。

5、不按规定次数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及垃圾桶不清洁、有异味等,每发现一次处罚10-50元。

6、对第四条第一至六款工作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时,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处罚10-30元。

7、小区内业主举报或反映在环卫保洁方面以及每天的最佳保洁时间达不到要求的事项,经查实,每次每项对责任人处罚10-20元。

8、奖励。每月进行一次评选奖励,连续四次检查均达到要求,未发现问题且日常领导抽查也未发现问题者,奖励现金20-100元。

9、奖励和处罚额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六、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特殊工作。

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5

一、环卫工人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核制度

环卫所组织人员对试用期环卫工人进行考核,在考核期内不能达到雇用标准的工人,将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二)凡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用:

1、试用期内考核两次不及格;

2、试用期内累计请假超过三天;

3、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试用期内发现提供虚假身份证、政审证明;

5、试用期内发现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做环卫保洁工作疾病。

二、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核制度

环卫所依据所制订的作业服务规范、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每周五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同时根据月评比的办法进行奖优罚劣,在当月工资中得到体现。

(二)不定期抽查

环卫所将分区进行不定期巡查、抽查,将环卫工人的抽查考核情况报环卫综合管理负责人,进行汇总。

(三)考核细则

1、考核采取百分制,以绩效工资500元为基数,每1分为5元。

2、出勤考核标准详见《会理县环卫工人考核表》(见附表三)

3、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路面清扫保洁不到位,有泥土积尘、垃圾杂物、枝叶果皮纸屑、污泥积水,一处扣1—2分,连续50米以上扣2—3分,整段路扣3—5分;

(2)道路街沿坎有泥土积尘、垃圾杂物、枝叶果皮纸屑,一处扣1分,连续20米以上扣2—3分,整条路段扣3—5分;

(3)绿化带内有白色垃圾、纸屑、塑膜、烟盒、烟蒂、塑料废弃物等,每处扣1分;

(4)道路红线外两侧100米视线范围内有白色垃圾、暴露垃圾,每处扣1分,有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

(5)人行道杂草清除不及时,一处扣1—3分;

(6)未按时完成普扫任务,扣1—3分;

(7)清扫保洁垃圾未按规定倾倒,反倒入绿化带、果皮桶、收水井、地块内、墙角、过水槽及其它禁倒场地,一次扣1—3分;路面、绿化带有小堆小点垃圾不及时清除,一出扣1—3分;

(8)果皮桶未及时清掏,溢出桶沿边,一个扣1分;

(9)责任垃圾收集箱体周边不清洁,有污水、零散垃圾扣1—2分;成堆垃圾扣3—5分;箱体满后不即时报拉,造成满溢扣1—2分;

(10)随意点火、焚烧垃圾发现一次扣3—10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负刑事责任。

4、上班期间不穿戴安全警示服者扣除考评分1分;

5、上班期间不带清扫工具者扣除考评分3分;

6、无故损坏工具者,除照价赔偿外扣除考评分1分;

7、对道路污染及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情况视而不见者,扣除考评分2分,并在本年内不得参加任何评优奖励;

8、无故不及时完成工作人员所安排工作者,扣除考评分2分;

9、道路组长不执行工作人员下达任务者,扣除考评分5分;连续三次不执行者,取消组长资格。

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6

为了加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创建优美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清洁工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工作任务

1、清扫村大道、小巷卫生,并把垃圾集中到垃圾桶(池);

2、清理新旧村沿沟垃圾、沿街杂草;

3、清理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桶(池),并把垃圾运到指定的处理场,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

4、监管和清理建筑垃圾;

5、对村辖区内的个体门市、居民住户、摊点的“门点三包”进行监督管理;

6、环卫工人应积极配合镇城建中队和村委会的管理工作,并服从领导安排,确保辖区无垃圾、无杂草、无路障、无乱张贴现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当日清运各垃圾点、坑、箱、桶的垃圾,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

三、薪酬与考勤制度

1、工资实行底薪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底薪500元/月,满勤及工作认真负责每月加100元。

2、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全村道路一次,春夏季8点之前完成,秋冬季9点之前完成,按时上班,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并找人按时完成当天的任务。

3、清洁工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①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

②清洁工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4、清洁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

①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

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

四、对清洁工的考勤与考核工作由村委会执行。

《环卫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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