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学生安全协议书4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安全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xxxx中学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3、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不得在校内滞留。
4、教职员工履行教育职责,对学生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6、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7、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8、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9、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
学校盖章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3
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 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通校学生上学、住宿学生回校,必须有家长送到学校,把学生交给教师;如学生没有家长护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按教师的指导开展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
3、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需要,必须由教师统一采购;如学生擅自外出,没经老师允许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公共设施达到安全标准;如有学生主观故意破坏,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在校期间(24小时),不向教师请假,擅自走出学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6、通校生放学、住宿生回家,必须有家长来接,经教师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7、节假日、双休日,家长要看护好学生,不让自己孩子和社会上不良青年接触,以防学坏。如有不安全因素,与学校无关。学生出现事故,如有保险,请家长及时通知学校给予办理。
8、以上协议,望学生家长认真阅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协议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冠县第一中学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 (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学生在外出参加专业考试或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对学生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高二年级学生外出考试的实际,特签订学生外出考试、培训安全协议书:
1、考试期间由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考试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运动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学生外出期间必须服从领队老师的安排,同乘车、同住宿、同就餐。擅自行动者,后果自负。
3、外出考试期间学生个人与外界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老师只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责任。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与学校无关,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外出必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并三人以上结伴而行,上街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意外事故发生;不从事危险、违法活动;不进营业性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与陌生人交往,主动辨别对方真伪;购物不贪便宜,以防上当受骗。
6、考试或培训学习完毕后,学生应该及时返回学校,擅自在外滞留,造成伤害的,责任自负。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结束考试、培训回校。
甲方(学校) 盖章:
代表(校长、班主任) 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考试、培训期间相对应。